◎兒童節értóngjié
(1)[Children’s Day]
(2) 六月一日
(3) 全世界新教教會(huì )遵守的特別日(通常在6月的第二個(gè)星期日),伴有為兒童祈禱活動(dòng)
國際兒童節(又稱(chēng)兒童節,International Children's Day)定于每年的6月1日。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,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,以及保障兒童權利。1949年11月,國際民主婦女聯(lián)合會(huì )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(huì )議,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(dòng)派殘殺、毒害兒童的罪行。會(huì )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。它是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、保健權和受教育權,撫養權,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,為了反對虐殺兒童和毒害兒童而設立的節日。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。查看百科
為兒童特別制訂的紀念日,借以鼓勵兒童,并喚起社會(huì )注意兒童事業(yè)。西元一九二五年,國際兒童幸福促進(jìn)會(huì )首倡,各國多響應實(shí)行。民國二十年,我國政府公布,定四月四日為兒童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