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命令的副本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職內》:“凡受財者,受其貳令而書(shū)之?!?br/>鄭玄注:“貳令者,謂若今御史所寫(xiě)下本奏,王所可者書(shū)之?!?br/>孫詒讓正義:“依鄭義推之,則此貳令當為王及冢宰所下之令。其正令下所出財用之府,而別以貳令下職內使書(shū)之?!?/span>
⒉ 輔佐正職官員。
引唐韓愈《藍田縣丞廳壁記》:“丞之職所以貳令,於一邑無(wú)所不當問(wèn)?!?br/>宋楊時(shí)《游執中墓志銘》:“建中之初,余被檄貳令於其鄉邑,始獲從之游?!?/span>
⒊ 縣丞的別稱(chēng)。
引宋范?!端腿~彥益縣丞之任江寧》詩(shī):“去追禮樂(lè )羣英盛,豈復區區勞貳令?!?/span>
錄為副本的命令。